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管理辦法
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推進江西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和《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〈九江市人才新政30條〉的通知》(九字〔2018〕16號)精神,深入實施中國科協(xié)“海外智力為國服務行動計劃”(簡稱“海智計劃”),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地推進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建設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是為九江經濟社會發(fā)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的重要平臺,是提升九江集聚國際化人才,促進海外科技資源向九江轉移的創(chuàng)新舉措。
第三條 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主要任務是:廣泛聯(lián)系海外科技團體,通過技術引進和創(chuàng)新、專題研討、項目合作等方式,搭建海外人才引進、科技項目合作、國際學術交流、打造建言獻策平臺,組織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。
第四條 申請建立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:
(一)在市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醫(yī)院、企業(yè)等;
(二)申報單位高度重視海智工作,有專(兼)職工作人員從事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管理與服務,有辦公場所和專項工作經費;
(三)申報單位有與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相關的規(guī)章制度和明確的工作任務。已與海智專家、專家團隊、海外科技機構建立了長期穩(wěn)定的合作關系,有明確的科技創(chuàng)新方向和成果轉化任務。申報建站的企業(yè),應是規(guī)模以上企業(yè)或高新技術企業(yè),有明確的技術創(chuàng)新需求和技術合作項目,有自己的研發(fā)團隊。
第五條 市科協(xié)負責協(xié)調指導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建設,研究部署相關工作。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具體負責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日常管理與服務。
第六條 申報建立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主要步驟
:
(一)建站單位提交申請報告(包括設立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目的、優(yōu)勢、保障條件、工作計劃、預期目標等),填寫《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申報表》(見附件);
(二)經市科協(xié)初審、市委人才辦復核后,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,授牌“九江海智計劃×××工作站”。
第七條 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設立后,相關責任單位應提供支持和保障措施如下:
(一)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日常運行經費由建站單位負責;
(二)一次性給予建站單位20萬元的經費支持,主要用于項目啟動和開展活動,從市本級人才發(fā)展專項資金中撥付;
(三)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在設立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工作經費等方面應予以支持,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
第八條 加強對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管理,確保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發(fā)揮應有的作用。
(一)建站單位是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的管理主體,負責制訂長期規(guī)劃和年度計劃并實施管理與服務;
(二)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須構建聯(lián)絡海外高層次人才的信息平臺和服務海外高層次人才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的工作平臺,采取科技交流、人才引進、項目合作等多種形式集聚海外高層次人才;
(三)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要以“互聯(lián)網(wǎng)+”為手段,實施互聯(lián)網(wǎng)+國際交流與項目合作,通過QQ、微信、手機APP、視頻等方式,定期與海外專家、海外機構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;實施互聯(lián)網(wǎng)+引智引才和育才,實現(xiàn)工作站人才政策網(wǎng)上發(fā)布、人才資源網(wǎng)上共享和人才信息網(wǎng)上互通;實施互聯(lián)網(wǎng)+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,開通工作站網(wǎng)上申報、網(wǎng)上評審、網(wǎng)上管理平臺;
(四)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要及時向市科協(xié)反映海智工作中的做法、經驗、意見和建議。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要注意留存文字、圖片、影像等工作資料,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計劃;
(五)獲得資助單位,當年年末報告項目進展情況,市科協(xié)將對項目進行跟蹤管理,適時檢查項目執(zhí)行情況;
(六)資助款項須用于項目支出,如有違規(guī)行為,酌情給予通報批評,撤銷對其項目的資助,追回已撥付的經費;
(七)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實行動態(tài)管理,定期考核評估,對成績突出的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優(yōu)先推薦申報省級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。對連續(xù)兩年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,撤消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資格。
第九條 本辦法由九江市科學技術協(xié)會負責解釋。聯(lián)系單位: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;聯(lián)系電話:0792-8225869。
第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此前本市發(fā)布的有關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,以本辦法為準。
附件: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申報表
附件:
九江“海智計劃”工作站申報表
( 年度)
工作站名稱:
申報單位:
申報時間:
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
工作站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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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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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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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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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單位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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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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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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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電話及傳真
(加區(qū)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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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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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及微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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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場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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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單位基本情況及優(yōu)勢(含單位規(guī)模、性質、現(xiàn)有人才隊伍、研發(fā)團隊、主要科技創(chuàng)新和成果轉化任務、已有的“海智”工作制度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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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單位與海外專家、團隊、科研機構交流與合作情況(含人才引進、技術引進和創(chuàng)新、專題研討、項目合作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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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得的上級黨委或政府、上級主管部門、其它單位支持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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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資金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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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后搭建海外引才引智平臺、加強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、推動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等方面的打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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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站后的預期目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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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
單位
意見 |
負責人(簽字):
單位(蓋章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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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
單位
意見 |
負責人(簽字):
單位(蓋章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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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科協(xié)
意見 |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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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
人才辦
意見 |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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